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冬天的太陽就像偶像劇愛情一樣,帶來希望卻充滿虛假。

文 / 李黛 / (議誌主編)
圖 / Sanada
坐在便利商店的桌椅區,我從凌亂的桌上抽出一張還沒被寫滿的紙,下筆前我抬起頭說:
「嘿,那我們在筆者們旁邊加上他們愛吃的食物。」
通常像這類的提案我都會得到一陣沉默以對—我指得是議誌的工作夥伴們。他們對於我天馬行空的想法總是又驚又怕,而沉默是他們如果不趕快想其他提案,很難阻止我瘋狂洗腦式的堅持。『雖然說我們想做一本大家都看得懂並有興趣翻閱的刊物......但會不會太惡搞?』美編吞了一下口水,小心翼翼的問。

……那放個人興趣?」我最大的優點就是鍥而不捨。
雖然屢戰屢敗,最後在大家各退好幾步之後,以筆者們的星座跟血型作結。

當然時不時也有以下對話出現-
「我們絕對禁止文青風!」(美編原本的話到嘴邊默默吞回去,前天爆肝擬好的草稿也不敢拿出來。)
「除了咖啡店還有哪裡可以放?」(業務行銷一邊吞眼淚一邊繼續想辦法,透過三舅公的叔叔的表妹去找資源。)
「可以做這種拉頁嗎?」(顯示為華麗超展開的幾百折拉頁形式,當然不切實際的主編我再次被忽視。)

創刊號寫人權?

陳腔濫調的介紹完創刊號的製造過程,有人問,為什麼第一期要講人權?這就要說到在議誌還不是議誌之前,我們幾個人常常在想-
「喂,你們這些關心政治、參加運動的怎麼都這麼無聊?」

你們講得話我們都聽不懂。
你們搬得理論跟專有名詞簡直就像要我們多學個第二外語。

難道關心社會是要通過什麼儀式、被稱為什麼社運份子才擁有資格嗎?社會,不是由每一個「人」所組成的嗎?所謂的社會議題,不就是我們每一天的生活?

那麼,以「人」為出發點,是個不錯的開始吧。於是,有了議誌創刊號-人權。我們必須先了解與看重自身擁有的權利,才能清楚我們必須要尊重他人也擁有相同對等的權利。就像我們能自由的愛人,也要讓他人自由的愛我們或愛其他人,愛才能流通傳承、社會才會常保活力與新鮮不是嗎?

當然真要講人權,寫幾本百科全書的厚度出來似乎也只是冰山一角。議誌第一期談的只是概略的皮毛,很期待能因此拋磚引玉讓更多人注意人及重視人權。

為什麼叫議誌?

而議誌這個名字是在晚上聊天喇賽的過程中靈光乍現冒出來的,那陣子只有我跟美編兩人編制時,他幾乎每天都要先給我打預防針,要我以嚴肅的心情看待他接下來說的話。然後再把他利用少不行的閒餘時間想到的名字傳給我看。
結果我常常因為太嚴肅,而讓美編很灰心的關掉與我的訊息窗。
某次同樣的劇情再度發生,不愛回訊息的我難得拿起手機一字一字的敲,在這一來一往的過程中,議誌就這麼敲到了我的腦袋,美編很興奮的隔天就做出了四、五種版型來挑選。這過程證明了人與人之間還是要透果交流與激盪才會有更多創新誕生,感恩讚嘆美編大人!

不過不能免俗地,為求正式我們還是要加上刊物介紹-
「議誌是一本以社會議題探討為主的刊物,以一期一個核心議題的方式去作延伸,志在以深入淺出的撰文方式,引導一般社會大眾藉由本刊物進入、了解議題,從而參與各類社會議題。」
既然如此,準備好把你們的手交給議誌了嗎?首先,你覺得人權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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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載於《議誌》創刊號中"主編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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